推广 热搜:

初审条件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许可证办事指南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4-12-16 09:5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区域:四川成都市
  • 浏览次数0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初审条件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许可证办事指南;

 

初核流程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经营飘据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经过省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市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申报材料:

 

0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03.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04.经营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05.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06.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业务人员取得市安监局办理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验后退还)和复印件。

 

07.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08.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0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经销品名详细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储存批准书申请表》,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备齐办理所需的各项申报材料。

 

2.申请单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安监局窗口,由区安监局窗口对其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予以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转报成都市安监局,不隔着,书面通知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成都市各区安监局自受理之日,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乙级、丙级《危险化学品储存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成都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原文链接:http://www.hnfuwu.com/shangji/96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初审条件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许可证办事指南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0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商机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手机版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晋ICP备2022001766号